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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客信条2

〈二〉刺客信条第二条:不过多追求无法得到的东西

      洗完澡擦着头发出来的时候我还恍惚如梦中,直到打开电视看见任务里的那位名人儿出现在综艺节目中,才稍稍缓过神来。

      他上的是一档明星真人玩狼人杀的综艺,他是一个小民,我耐着性子看了一小时,发现他这个人有点儿不简单。

      首先头脑冷静,从不轻易站队,但极其擅长带风向;

      其次性格圆滑,场上有几次起口角的时候都是他一句冷笑话解了冻,发言的时候看似满嘴跑火车其实针锋暗藏,而且还很容易被场上玩家接受;

      最后这个人还蛮绅士,游戏到尾声时我看他的反应,感觉他其实已经发现了自己隔壁女明星是狼人,但他到最后了也没说出来,因为当天那个女明星一路输到底,他估计不好意思开口。

      我之前查过一点他的资料,知道他是一路从童星长起来的,这表现,也是不难知道他为什么火那么久了。

      我心里一凉,完了。

      这种人,你跟他当队友,那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  但你要跟他当对手,他不逼得你山穷水尽枯鱼涸辙,是不会罢手的,更别提想要他的命了。

      虽然我现在也不差钱儿,但是钱多不压身,握在手里的总是最好的,可这个任务难度实在太大。

      思来想去也找不出一个万全之策,我干脆电视一关爬进被窝,打算睡觉了。

      刺客信条第二条:不过多追求无法得到的东西。

      反正这个任务报酬优渥得吓人,明早一起来肯定已经有人接了,就不用再自寻烦恼了。


      可第二天早上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我,依然对着手机那个显示无人接下的任务干瞪眼。

      我手机显示器坏了?还是这个任务真的那么难?难得一个人都不敢接?

      我想了想当年刺客训练营里那些妖孽,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  但这任务能在我的纠结过程中一反常态地留到现在,也算是跟我有缘了,我做人求的是顺心意,我思忖了一下,发现在这任务没被接的时候,我心里是高兴多于疑惑的。

      所以这任务,我还真打算接了。

      反正每单内网任务在接受后都会有二十四小时的考虑时间,我准备今天课上完之后去探探消息,如果实在不行,就选择放弃任务呗。

      我心安理得地按下了[接受任务]的选项。

      然后走上了一条原以为自己从不会踏上的道路。



      虽说我为这个任务已经做好了思想上的准备,但我还真没想到,有一天我会沦落到要向狗仔买我任务对象消息的地步。

      那位狗仔兄倒是很蛮横,穿着件布满油腻脏污黑色皮背心儿,一口京普讲得贼溜:“本来这种别人介绍给我认识的人儿,料我是不爆的啊。但既然你说是他的粉儿,看你这个样子倒也不像别家探子,就实话跟你说吧,跟易烊千玺是最没意思的,他基本不出门儿,出门儿就是坐经纪人车,随时身边儿带着他那个胖保镖,反侦察意识还贼他妈高,我这都不想跟了。”

      看他性格我也早意识到了这一点,于是我只追问了一句:“那他平时有什么常去的地点么?”

      “非要说的话……他每个星期大概会固定去一次他自己开的舞蹈工作室吧,你可以去撞撞运气。”

      说完,他又不怀好意望我一眼:“现在的小姑娘就喜欢玩追星这一套,你说你这费这么大劲儿至于么就为了见次面,长这么漂亮找个啥样男朋友找不着,真是……”

      我没理他,只笑了笑:“图个乐子嘛。”

      我可靠他吃饭呢。


      问到了他工作室的地点后我便匆忙赶去,在那楼下选了个视线盲区盯着大门看,我总有种预感,今晚他会到工作室来。

      今晚的风尤其凌冽,许是倒春寒,我穿着件单薄的黑色连帽衫被吹得瑟瑟发抖。

      在寒风中煎熬到了天色几欲破晓的时候,我终于等到了易烊千玺。

      他和身边的胖保镖都是一身黑,带着口罩,匆忙走进大楼。

      几分钟后,四楼的灯亮了。

      行了,知道在哪层就好办了。

      我活动活动几乎被冻僵的手脚,从背包里拿出准备好的护具,准备爬楼。

      这栋大楼地处北京市最繁华的路段,摄像头繁多,但人流量也巨大,所以今天我来时是故意用走的,追查行人可比追查车辆难得多,我也做了伪装,所以并不怕被认出来。

      这栋大楼的安保系统也不怎么样,我已经破了他们防火墙,给监控动了点手脚

      真正要解决的,其实就只有正对着大楼的那一个摄像头。

      我下午在等待的时候用平板粗略做了一下该摄像头的模拟摄影范围,发现只有我现在站的这个地方是视线盲区,所以我打算不出这个区域,就沿着一旁的空调管道爬上去。

      训练了那么多年,爬上三楼还是很轻松的,我轻巧地从窗口一翻进屋,准备从楼梯上到四楼。

      那个胖保镖看上去可不是盏省油的灯,我俩体型差距太大,我能赢他的把握只有五分,而且在和他打斗的过程中会发出很大的声响,要是打草惊蛇可不好。

      那么就只有引开他了。

      我从包里摸出平板,正打算黑进这里的无线局域网时,那个胖保镖却自己走下来了。

      “那千玺你一个人小心点儿啊,我女儿就是非闹着要我回去。”

      是那个胖保镖的声音。

      我迅速收起平板躲到一边。

      “哎呀让你回去你就回去,哪儿那么多话呢。”

      然后我听见一个带着点信赖和撒娇意味的声音响起,跟昨天我在电视里听到的那个冷静睿智的声音比起来,很不一样。

      但都是易烊千玺没错。

      奇怪的是,他在私下给我的感觉和电视上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  像是冰与火,极与极,针尖与春泥。

      我在黑暗中望向他。

      他却伸手摁开了灯。

      突如其来的光明让我缩回了头,只默默听着那胖保镖离去的声音。

      “出来吧。”

      我心一惊。

      是刚刚那一探头被他发现了?

      我心中思绪万千,本来准备用氰化钾致他死亡,现在看来只能用最坏的方法——肉搏了。可他又是否知道我的身份?如果知道,刚刚又为何要让那保镖离去?

      尽管如此,我仍是藏好了背包,悄无声息地扣上了腕上的袖剑。

      “我真的是服了你们了,刚刚送胖虎回去的时候才一下看到了你,我吓得赶紧让他走,”他一边自说自话一边向我所在的角落走来,语气里虽是无奈却无半点恶意,“你说你,你知道这么蹲点儿是犯法的吗?你……”

      我默默把手从袖剑上移开了。

      这么傻一个人,应该不用硬肛,骗骗就过去了。

      在看见我的一瞬间,他像是吓住了:“你……你不是我粉丝吗?”

      我抬起头来,看清了他的长相。

      果然是明星,生得是极好的,昨天看电视的时候没太在意,今天一看,却是被小小惊艳了一把。

      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,他的骨相很好,明明是带着肉‖欲的长相,一双丹凤眼却又清澈无比,我从未见到过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能有这样的一双眼。

      “喂?”他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,“你到底干嘛来的?怎么穿成这样?”

      说着,就伸手取下了我脸上的口罩。

      我一时没有防备,竟然就这样被他摘下了口罩。

      我们对望着,气氛一时凝固了。

TBC


作者有话说:恭喜千哥解锁一见面就千方百计想要搞死你的女主一枚(嘻嘻嘻)
我上一章都说了女主很牛逼哦……应该是我笔下的女主里最牛逼的一个了。
但是写到这章可能大家都会发现了,这个女主不太对劲。
在她身上,是没有【社会性】这个东西的。
也就是说她不太会有愧疚感、罪恶感或者是同理心,因为从小进组织,没给养成反社会人格都算不错了,怎么可能三观正常。
就比如刺杀任务她不接,并不是因为她认为杀人不对,只是因为代价太大,她没法承受,一旦代价小了,她立马就接了。
但是没关系,还有千哥的嘛。
如果说《剁手》讲的是爱与被爱的故事,那么这个故事讲的就是救赎与被救赎。
如果要把这篇文比作童话,那它一定是《长发公主》的故事。

困在阴暗塔楼里的公主,终于等来了她的王子。
比如今天写的女主在黑暗里望向千哥,结果千哥打开了灯的情节,就是在隐喻他们的关系辣(我就这么讲出来了是不是不太好

反正这是个结构不大的故事,但作者也烧了点脑给下了盘棋,大家慢慢看吧。

越来越爱你们的作者

     

     

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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